家暴离婚怎么判财产分割?天津的离婚律师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形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,法院遵循“照顾无过错方”的原则。
简单来说,家暴离婚时,施暴方(过错方)通常会分得较少的财产,受害方(无过错方)会分得较多的财产,且受害方还可以额外要求赔偿。
具体怎么判,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:
一、 财产分割比例:向受害者倾斜
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(如房产、存款、股票等)时,法院不是简单的“五五分”,而是根据“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”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具体比例: 虽然法律没有硬性规定“施暴方一定要少分多少”,但在司法实践中,如果家暴情节严重,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,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做出倾斜。
例如:一般的分割比例可能是50%:50%,但在家暴案件中,可能会调整为60%:40%甚至70%:30%(具体比例由法官根据家暴严重程度、财产总额等判定)。
不是“净身出户”: 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。除非施暴方同时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否则仅因家暴,法院通常不会判决其净身出户,只是让其少分一部分。
二、 离婚损害赔偿:额外的“罚款”
这是家暴案件中重要的一点。根据《民法典》千零九十一条规定,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这项赔偿是独立于财产分割之外的,也就是说,受害方分完共同财产后,还可以额外拿一笔钱。
赔偿包括两部分:
物质损害赔偿: 比如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实际支出的费用。
精神损害赔偿: 家暴给受害者造成精神痛苦的经济抚慰。金额根据施暴情节、后果、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,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(严重的可能更高)。
三、 抚养权争夺:施暴方处于劣势
虽然您问的是财产,但家暴对抚养权的影响也间接关系到财产(如抚养费)和房产居住权。
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,遵循**“有利于未成年子女”**原则。
施暴方不利: 实施家暴的一方,通常被视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一方。因此,孩子判给受害者(无过错方)的可能性极大。
如果孩子判给了受害方,对方需要支付抚养费,且受害方可能在房产归属上获得优先权(为了保障孩子居住)。
关键提示:证据是核心
法院不会仅凭一面之词认定家暴,必须要有证据。如果您是受害者,务必收集以下证据,这直接决定了您能不能多分财产和拿到赔偿:
报警记录: 报警回执、笔录、治安调解书(这是直接的证据)。
就医资料: 医院的诊断证明、病历、伤情鉴定报告(拍照保留伤情照片)。
悔过材料: 施暴方承认错误的保证书、道歉短信、微信聊天记录。
视听资料: 家暴过程的录音、录像(如监控视频),或者是受伤后的照片。
证人证言: 邻居、居委会、亲友的证言。
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式大致是:
受害方分得的财产 = 多分共同财产份额 + 离婚损害赔偿金
建议:家暴案件取证有一定难度,且涉及财产分割的具体计算,如果条件允许,建议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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